为切实堵塞欺诈骗保高发领域监管漏洞,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金安区医保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对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就医购药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
签订承诺书。部署区内医疗机构与血透患者签订承诺书,明确医患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患者自愿选择原则,明确某一家医疗机构作为其血透治疗和门诊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区医保局在医保系统中对所有血透患者定点医院信息进行录入固定,从源头上遏制血透患者在多家医院重复多开药进行倒卖的行为。医疗机构要确保配齐配全血透患者日常治疗所需的相关药品,不得因缺少药品影响患者正常就医。如患者要求更换定点医疗机构,需由医疗机构书面向区医保局说明报备。
场景实时监控。部署区内医疗机构在血透治疗大厅安装监控设备,对血透治疗过程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死角监控,并设置专门存储设备对监控视频资料进行妥善保管。血透科室医护人员在对患者开展透析治疗前需登录医保移动稽核系统,对血透患者逐人进行人脸识别打卡并即时上传。区医保局基金监管中心定期对监控视频资料和打卡情况进行汇总、核查。
建立就医管理档案。部署区内医疗机构对本院血透患者建立就医管理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精细化管理。档案详细准确记录患者的临床治疗经过,包括口服治疗药物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治疗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辅助检查等情况。当因患者病情变化需要对口服治疗药物进行调整时,必须在档案中对具体调整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区医保局基金监管中心定期对血透患者的就医管理档案进行核查。
规范门诊购药管理。部署区内医疗机构指定医师为本院血透患者开具药品处方,无指定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为血透患者提供门诊慢特病购药服务。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规定进行开药,不得超量开药。同时,要在就医管理档案中对患者的门诊购药情况如实进行记录。
探索奖惩考核机制。区医保局基金监管中心定期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服从管理、规范诊疗的医疗机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并在基金支付时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对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实行定额支付,超出部分金额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对遵守各项规定的血透患者,区医保局将考虑协调医疗机构对其年度个人自付费用进行一定补偿,切实减轻血透患者就医负担,着力构建医保监管、医疗机构、血透患者三方受益的良好局面。(王健甦)